BO、VO、PO、DTO的划分

最后更新:2020-04-06

由于java是面向对象的语言;程序的世界就是各个对象之间的“交互”;在交互的工程中会存在多个层次,每个层次中所拥有(关注)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;

  • PO(Persistant Object) 持久对象

用于表示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映射成的 java 对象。PO 仅仅用于表示数据,没有任何数据操作。通常遵守 Java Bean 的规范,拥有 getter/setter 方法。

可以理解是一个PO就是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;可以理解某个事务依赖的原始数据;好处是可以将一条记录最为一个对象处理,可以方便转化为其他对象

  • BO(Business Object) 业务对象

封装对象、复杂对象,里面可能包含多个类,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。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,用于表示一个业务对象。

BO 包括了业务逻辑,常常封装了对 DAO、RPC 等的调用,可以进行 PO 与 VO/DTO 之间的转换。

BO 通常位于业务层,要区别于直接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层:BO 提供了基本业务单元的基本业务操作,在设计上属于被服务层业务流程调用的对象,一个业务流程可能需要调用多个 BO 来完成。

比如一个简历,有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、社会关系等等。

  • 我们可以把教育经历对应一个PO,工作经历对应一个PO,社会关系对应一个PO。
  • 建立一个对应简历的BO对象处理简历,每个BO包含这些PO。
  • 这样处理业务逻辑时,我们就可以针对BO去处理。

  • **VO(Value Object) 表现对象 **

前端界面展示;value object值对象;ViewObject表现层对象;主要对应界面显示的数据对象。对于一个WEB页面,或者SWT、SWING的一个界面,用一个VO对象对应整个界面的值;对于Android而言即是activity或view中的数据元素。

用于表示一个与前端进行交互的 java 对象。有的朋友也许有疑问,这里可不可以使用 PO 传递数据?实际上,这里的 VO 只包含前端需要展示的数据即可,对于前端不需要的数据,比如数据创建和修改的时间等字段,出于减少传输数据量大小和保护数据库结构不外泄的目的,不应该在 VO 中体现出来。通常遵守 Java Bean 的规范,拥有 getter/setter 方法。

  • **DTO(Data Transfer Object) 数据传输对象 ** 数据传输对象,用于表示一个数据传输对象。DTO 通常用于不同服务或服务不同分层之间的数据传输。DTO 与 VO 概念相似,并且通常情况下字段也基本一致。但 DTO 与 VO 又有一些不同,这个不同主要是设计理念上的,比如 API 服务需要使用的 DTO 就可能与 VO 存在差异。通常遵守 Java Bean 的规范,拥有 getter/setter 方法

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,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。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,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,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,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,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.到达客户端以后,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,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.

  • **POJO(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) **

简单java对象。一个POJO持久化以后就是PO;直接用它传递、传递过程中就是DTO;直接用来对应表示层就是VO。

  • QO(Query Object)

数据查询对象,各层接收上层的查询请求。注意超过 2 个参数的查询封装,禁止使用 Map 类来传输。

下图是一个对象之间的转换过程

Edgar

Edgar
一个略懂Java的小菜比